关于法学院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议结果的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

根据长大团函〔20219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21319日至45日开展了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经班级和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学院分团委评审评议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拟推荐朱培松等25人为“优秀共青团员”、李静等10人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田博文为“共青团员标兵”、法学11901支部等3个团支部为“活力团支部”、法学11901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1 4 6 日至 2021 4 10 日(5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605(周老师)

电子邮箱: zhouxf803@163.com


1.优秀共青团员(25人)

朱培松 刘丁霞 王世涵 刘国成 马心怡 马丹丹 黄采卉 刘甜田 康力文 周世龙 易海燕 李虹萱 阮赛菲

胡力布 张润礼 邬莉娜 周心男 佘美玲 邓文杰   曾子怡   吴文珺   蔡林蒙


2.优秀共青团干部(10人)

张亦美 文馨涔 方润华 李银亮 沈雨盈 文景瑶 王玉洁 邓砚竹


3.共青团员标兵(1人)

田博文


4.活力团支部(3个)

法学11901支部 法学11902支部 法学类32001支部


5.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法学11901支部


 

 

共青团5822yh银河国际学院委员会(盖章)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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