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10-01浏览次数: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优秀学生。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2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7)班级形象好。全班学生在“育在长大”理念的引领下,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6)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能安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3.文明寝室

参照各学院的文明寝室建设办法,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推荐。

(二)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能安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Ⅴ、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学生仅包含2019-2021级和5年制的2018级本科生。以下所有指标均以此范围为标准进行核算。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标兵班集体:学院本科生班级数为20及以下的推荐1个班级,本科生班级数大于20小于等于40的可以推荐2个班级,本科生班级数大于40小于等于60的可以推荐3个班级,以此类推;

2.先进班集体:学院本科生班级总数的12%(含标兵班集体数量,本科生班级数不足10个的推荐1个)。

3.文明寝室:学院本科生寝室数的4%,要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

(二)先进个人评选

1.三好学生:学院除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总人数的5%;

2.三好学生标兵:每个本科专业推荐1人,不占三好学生指标,各学院本科专业数量以教务处人才培养方案为标准核定,教学计划与本专业不同的卓越班、产业班、石油之光班等可视作不同专业额外增加推荐指标,其他如专业小方向不同等情况不应视作不同教学计划;

3.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

4.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为法学院除一年级以外本科学生总人数的6%,其中优秀寝室长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5%,班级安全员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0%;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四、材料提交

1.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2.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5822yh银河国际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3.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5822yh银河国际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三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富有故事性,语言精简,逻辑清晰,行文顺畅;

3)个人励志座右铭:语言简洁,富有哲理性,50字左右。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范围内。

5.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院官网显著位置(或专栏)宣传展示。

6.各班应于10月10日上午11:30前完成材料的收集与上交,过期不接受补交,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电子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班级姓名+评审表”

2)附件2纸质材料1份;2019-2021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按时上交到文科楼1111

3)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班级名称+标兵班集体材料”“班级姓名+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参考附件3);

联系人:石丹QQ:3218166883

电子文件接收邮箱:3218166883@qq.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东校区文科楼1111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2.学生工作部设立电话和邮箱接受相关举报。电话:0716-8060553,电子邮箱:xgc@yangtzeu.edu.cn。

附件1:5822yh银河国际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

附件2:5822yh银河国际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

附件3:各类事迹材料范例(仅供参考)

 

 

 

 

 

 

 

 

 

 

 

 

 

 

 

 

 

 

 

 

 

 

 

 

 

 

 


上一篇法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下一篇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