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届毕业生“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5-13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5822yh银河国际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法学院“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成、周胜美

副组长:杨春磊、唐飞

成员: 杜厚扬、王蕾、刘依强、盛文军、雷礼

监督:严星

二、选拔对象

(一)选拔对象

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

参考往年推免指标,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规模等因素,确定法学1人,社工1人。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选拔方案(2024513日前)

学院制定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二)学生申请(2024514-516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 附件1:《5822yh银河国际“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交本院,同时提交“5822yh银河国际学生竞赛管理办法”认可的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证书、外语证书、代表性论文等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法学院教研办(文科大楼1112),逾期不再收取。

(三)资格审核(2024520日前)

本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520日上午将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发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学籍科复核后将复核情况反馈给本院。

(四)考核方式及公示(2024521-25日)

1.本院组织专家依据复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综合研判学生的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计算评审成绩(百分制)。

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评审成绩)/2。取法学专业第1名、社工专业第1名,报本院领导小组审核。

2.本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学校结果审定(527日前)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入选本硕连读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按照《5822yh银河国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中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标准加分。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513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2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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